吴邪我男神

《我先生》

傅傅得正:

看到活动有点心痒痒,怡情写个短的。


10k上下,写得畅快,心满意足,希望你们喜欢。


 


1


旁人都说,我先生和我在一起,属于老牛吃嫩草。其中老牛和嫩草各自喻指哪个,不言而喻。


实际上,我先生的年龄并没有比我大多少,只不过他这个人作风老派,不苟言笑,生生把二十一世纪活成了红卫兵的年代。


这是在别人眼里看来的,并不是枕边人视角。其实只有我才知道,这世上心眼最多最小的人就是他了。


去年年底我先生单位发了购物卡,被我随手踹进衣兜,随即石沉大海。前几天一起整理冬装的时候,卡被他那只妙手从羽绒服口袋里摸了出来。尽管不是现金,却依然可以给人带来一种很没出息的幸福感,我和先生对坐着傻乐了半天,大大方方地奖励了他一个亲亲,就拉着先生去逛超市。


逛着逛着不知怎么就想起床头的亲密物品告罄了,我俩眼神一对,推起购物车不谋而合地朝货架的方向走。


超市是那种很大型的hypermarket,我们要找的东西并不会和木糖醇、士力架堆在一起,而是属于一列专门的货架。


对于选购这类私密用品,我的主张是越私密越好。我吩咐先生在附近的冰柜旁等着,自己过去瞎抓了几个,速战速决,快步走回来把那堆物什一股脑丢进购物车。


我先生低头瞄了一眼,竟然发出啧声。


他步履翩翩地推着购物车回到那个货架前,把我拿的一个个物归原位,重新在满墙的商品中进行遴选。那个低头看润滑剂生产日期的神情,活像一个冷酷的法官。


我心里不爽,问先生我选的哪里不好?


我也只当随口一问,谁想我先生就起范儿了。


他颦着好看的眉,双眸漆黑而专注,用读教科书的严肃语气逐个向我陈述利害:性润滑油过了保质期会失去原有的生理活性,使表膜上的保护性油脂遭到破坏;带有刺鼻香味的套子都会渗入甲醛等多种化工原料,多用对人体有害;最好不要买波点和螺旋,是因为我每次都会把嗓子叫哑……


……


……


那天购物卡里还有六十八块没刷完,但托我先生的福,我这辈子都再也不想进那家超市了。


 


2


说我先生老做派,也算空穴来风。


毕竟回想起来,他年轻时就是那样的,少年老成,高贵冷艳,浑身都散发出一种冰冻三尺的气场,似乎和他对一个眼神,都需要莫大的勇气。


我属于那类勇者之一,倘若要算能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就可以直接把“之一”去掉了。


我并非天生弯,青春期也没有其他特殊的悸动,但却是在很早就知道我对我的先生,我年轻的先生,动了不该动的小心思。


那时高二文理分科,我和先生被分在同班,理科班雌性生物的稀缺很大程度上激发了我对这个美人儿前桌的强烈兴趣。谁敢否认,这发色乌黑柔顺的后脑勺,清隽刚毅的侧脸,紧紧握着笔的白皙修长的手指,不是题海茫茫、前途寥寥中最靓丽的风景线?!


至今还在和先生讨论,你个小妖精怎么就成功吸引了霸道老子的注意力呢?两个人窝在一起不害臊地讨论许久,最终未达成共识。但至少能证明,一开始我对我先生完全可以套用那句“始于颜值”。


实在是失策,失策。


 


3


我用了半年的时间来暗恋我的先生,又用了半年的时间来克制自己的感情,一来二去的结果是,喝海水止渴,越喝越渴,越渴越想喝。


事实上,我这边惊涛骇浪天雷地火的,对方那边依旧风平浪静宠辱不惊。三百六十五个日夜里,我和前桌最长久的一次对话,还是在某节物理实验操作课上——一句话不超过十个字,三句话离不开学习。


如果无可奈何可以通过目光转换成能量,那前面那位的后脑勺一定已经被我瞪出一个天坑来了。我慢慢意识到,矜持和保守是无意义的,我先生是自我封闭了十多年的闷油瓶,你想尝尝瓶子里的滋味,只有把他撬开。


我开始尝试一些较为出格的手段来接近我先生,诸如跟踪他回家。


高三后有了晚自习,九点半才下课。他住校,我走读。


寂静无人的校园里,路灯比繁星昏暗,前面那个清清冷冷的影子渐长,又渐短,我悄悄走在后面,假装看的是风景,但眼里除了那个人的背影却容不下任何东西。心会跳得很快,呼吸被遗忘在前一步,那种临界于即将被发现、却还没被发现的快感疯狂折磨着人,几经把我湮没。


食髓知味,人的欲望不会得到满足。在尝到目送心上人回家的甜头后,我得寸进尺,养成了每晚在我先生宿舍楼下站一会儿的好习惯。就这么呆呆地看着那扇窗子,直看到脖子都酸了,才作罢。


我原以为自己把一切都隐藏得完美无暇,却唯独忽略了我这次碰上的人,是我先生。


两个星期后的一次例行目送中,我被我十八岁的先生轻而易举地逮住了。


要怪就怪我一遇上他就毫无戒备,才会在一个转角猛然发现跟丢了人,最后被人捂住了嘴,腰身死箍着,大力拉到花坛后的小道上。


我没有想到那个人会是我先生,奋力挣开后转身,整个人都傻在了原地。


不知道是那天夜色太黑,还是他的眼睛太黑,我感觉自己被四周的浓墨蒙蔽了,心乱如麻,情绪如同夜色般汹涌,但放眼望去皆是黑茫茫一片,找不到突破口。


我看着先生淡漠的眼神,有一瞬间甚至觉得,他可能不认得我是谁。


直到今天我都认为,那晚才是我们一切真正的开始。我对我先生说的第一句正式的话是:


“你好。我喜欢你。”


 


4


其实后来我早就从先生口中得知,他从我偷偷跟着他的第一天就发现我了。之所以没有戳穿我,他是在等,等我究竟想干什么。


我听完乐了。


他那个人,一定做好了千千万万种打算,并且其中必定涵盖了最坏的打算,却没想到——


“却没想到碰上我这么一个二愣子,根本不按套路出牌,除了偷看什么也不做是不是?”我问先生。


“没想到,”他点点头,注视着我,“没想到会是你。”


我一听愣住了。晃神的档口被人偷亲了一下。


 


5


写着写着我自己心里也犯起了嘀咕,撂了笔,去问先生,你小子当初怎么就这么快接受我了呢?这闪恋到闪婚简直力压光速啊,究竟是蓄谋已久,还是一见倾心?


他听了用一种似笑非笑的眼神看着我,我不买账,跨坐在先生的腿上,用手臂把他困在沙发背和我身体之间,眯起眼睛,“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看得出来我先生很想给我一个从严的机会,但他最终没有,而是反问:“那你呢?”


我一下就被问住了。


仔细思考了好半天,才发现这人耍赖皮,怎么又把皮球踢回来了。


遂说,“我们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我说完,你就得说。”


先生很爽快,勾住我的小指,木着一张帅脸重复了一遍台词。


我看他那样子就想笑,但很快凛了神色。又想了一会儿,才清清嗓子,说:“……我当时,当时就觉得,你那个样子,特别孤独。觉得不公平,不应该是那样的,总感觉你身边空着一个位置……很莫名其妙吧?但就是不该那样,那里应该还有一个人,在你身旁。”


距离很近,我不得不去看他的眼睛。里面有一个我,神色极其不自然。


脸有点烧,我补充道,“额,语无伦次了,我是说——”


“所以你就来了?”我先生突然打断我。


我一愣,话没经过脑子脱口而出:“所以我就来了。”


他看着我,慢慢说:“所以你就来了,所以我们就在一起了。”


我听完哑然,话都呛在嗓子眼里。


坐在他腿上,琢磨了个半天,也没把他那话琢磨出个所以然来。总觉得他是搪塞我,但心里默默嚼一遍,又貌似很有道理的样子。


最后放弃了,我说:“行吧,我们扯平了。不算我先看上的你,也不算你先看上的我。反正我俩这辈子就这样了,拉郎配,瞎凑合,得过且过,谁都离不开谁了。”


先生拉起我的手,在掌心亲了一下,重复道,“谁都离不开谁了。”


 


6


看到网上说,情侣分手的原因,不是ED就是异地。前者我恐怕一辈子都不用尝试,但后者倒是在大学四年尝了个痛快。


录取通知书是七月中旬下来的,我的学校比他更远一点,得先走,走的那天他正好返校,不能来车站送行。实际上这正中我下怀——车站人这么多,他一下就会被湮没在人潮里,多不独特呀。


下午的火车,我大中午跑去学校找我先生,远远就看到他在校门口等我。


三十八度的高温,那人一点都不忌讳阳光,整个人站在光里,那么高挑,影子却短短的一点点。


见了面竟然发现没什么话好讲,最多的还是我告诉他以后不能在太阳底下暴晒,会晒黑的,晒黑就丑了。他眼里含笑,看着我点点头。


临别的时候才开始觉得舍不得。我有点躁,忘记去抱他,只是说,“走了,到地方给你电话,拜。”语气平淡得好像从前我们放学回家的每次挥手道别。


往前走了两步,感觉身体被太阳晒得膨胀,心里却愈发得空。转回身,他还是站在那里,眨眨眼,就仿佛会消失在阴影里。


我停下来,说,“我走了?”


对方也不知有没有听清我的话,点头。


我板起脸扭回头,边走边发誓绝对不去看他了,结果没迈了几步又破功了。悻悻然转身,隔着有点远,我将嗓门提高了一点,对他喊:“我真的走了?!“


说要走还不走,我也感觉自己是个傻子。


远远的,我看到他笑了,表情像在陪孩子玩游戏。先生嘴唇动了动,我知道他是想说点什么,但我忽然不想听了,索性别过脸,扭头,走了。


坐上火车时,收到了他的短信。是一首歌,张学友的《走不掉》。


我带上耳机,曲风和名字截然不同,听起来欢快动感。


本没想哭,但眼泪先掉下来了。


 


7


分别时凄凄惨惨惨惨戚戚,但说起来也不是什么生死诀别天涯永隔。四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到头来剩下的,不过是每个月超额的话费支出和丢成小山的火车票。


想来很多事情,苦着苦着,就淡了。


但却有件事成了我心头的怨念,心情好的时候要和先生提,心情不好的时候也要和先生提。有段时间失眠,大半夜也要趴在先生耳边絮絮叨叨说一阵,才好睡。直到后来他教我了一种更快入睡的方法。


那一年多两个人都很忙,临近毕业,学校,亲友,社会,各种各样的事压得人喘不过气。满打满算小半年没见面,电话也很难得通一个,总是在深夜,讲了没两句就困得睁不开眼。


过年的时候我回家了,不过匆匆几日,和他回家的日子正好错开。


正月十五前我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说老子想死你了,这就飞过去看你。


飞过去也是说着嘴巴爽,其实不大可能——那时候机票贵,飞一次够火车跑一趟来回。结果后来几天一忙,买票的事被我给落了,打电话问的时候,票早就卖光了,连站票都没剩。黄牛票都是不少,但价钱比机票的倍数。


一想到我先生,我心里就跟火烧一样。从来都没有放过他的鸽子,这次也不想。最后是室友从老乡那里联系到了当天发车的中巴,事情才算有点出路。


我和先生隔着一个省,坐绿皮火车要一天一夜,从前我是当天中午走,翌日傍晚到。这次坐中巴,保守估计到车站也得是深夜。


我不晕船不晕车,唯独一上大巴就难受,所以先生从来都不让我坐巴车。私换交通工具这事儿我是铁定不能告诉他的,否则他准得跟我生气。


上了车,我狂塞晕车药,然后和我先生发短信,骗他说火车晚点了,傍晚到不了,叫他别来接我,回去床上等着侍寝。发完短信就关机,生怕他回电话,我在巴士上颠来簸去一口开就漏了破绽。


总归是心里有个盼头,一路上才没那么难受,只是每次停车的时候,别人下车尿,我下车吐。


大巴车在高速上行了二十来个小时,才驶进那个城市。那是一座北方都市,离我们的家乡很远,我原以为自己一辈子也不会和这个城市有缘分,但后来确实有了缘分,而且是因为一个人。


下车的时候我浑身出于瘫痪状态,像是旱鸭子终于从水里爬上了陆地,拉着行李箱的手一点知觉都没有。我往车站大厅里走,想去公厕掬水洗把脸,拾掇拾掇自己,总不能这副狼狈样子去见恋人吧?


大厅的电子屏上显示北京时间已经零点四十分了,整个站点都死气沉沉的。我经过候车室的那些长椅,经过那些坐在长椅上的人,不禁心想:他们是不是也和那人一样,在这样的深夜,静静等着一个人回家。


走着走着脚步就顿住了。


我直觉着自己是被大巴颠晕了,出现了幻觉,才会在长椅的尽头看到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那人正是我先生,睡着了,抱着胳膊,斜靠在长椅上。


身上只穿着件薄薄的针织毛衣,我想起来是去年我妈多织了一件,我偷偷送给了他,当情侣衫。我先生这个人,脸皮也不够厚,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他不常穿,分开的时候却特别爱穿着,我知道他是非常喜欢。


凌晨车站的灯光昏暗,他坐在那里,头微垂着,唇抿成一线,长长的睫毛垂下来,眼睛下有淡淡的乌青,整个人像一张完美的剪影。


这个场景太过脆弱太过透明,我甚至不敢走近,生怕任何一点动静都会把他吵醒。


我站在原地,动作迟缓地从背包拿出手机,重新开机。


七八个未接来电,全是同一个号码。然后是短信,很多很多条。


几点到?


我来接你。


已经到车站了。


手机开机了回电。


那趟火车过去了,你在哪?


我等你。


……


我捂住嘴,尽量不让自己发出声音。忍不住去翻聊天记录,发送的都是一长串,回复总是几个字,很短,而且每次都带标点符号。


——这怎么会是和恋人的聊天记录呢,分明像和一位严谨的老教授。


翻了很久终于翻到了最长的那条,178个字,我数过。那次是我胃痛,违疾忌医,死撑到急性肠胃炎发作了被室友抗进医院。我住院,不敢告诉他,却不知是身边哪个走漏了风声,还是那位会千里眼,还没出院就被他知道了。电话打过来,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训我,训完我就死命叹气,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口吻。我从来都没听过先生这么焦急的语气,连气息都是不稳的,刚开始觉得还挺新奇,后来就赌气了,摁掉电话,任他怎么打都不接。于是收到了这条短信,近200字,像写毕业论文一样跟我摆事实讲道理。我蔫了,很没出息地和他认错,和他撒娇,但先生还是为此和我生气很长一段时间。


我看着一条条短信,又抬头看他。我想起以前埋怨先生不浪漫,现在才明白,是得卿如此,更复何求。


我关掉了手机放进包里,撇下行李,轻手轻脚地走过去,然后俯下身张开双臂,极轻极轻地把他抱住了。很快地,有一双手沿着腰线攀上肩背,圈住我,力度很大,勒得生疼。


 


后来有天睡前我和先生说,小别胜新婚这种事情还是浅尝辄止来的好,时间久了你才知道有多操蛋,像我们这样的,还是适合天天黏糊在一起好。


8


当初写是心痒痒,没想到流水账也记了小几十页了。


午休完我突发兴致,请先生来拜读大作。


几千字他看了很久,却不置可否。我在旁边等,等到没耐心了,去看他,发现他的指尖停留在“先生”那两个字上。


我先生见我看过来,也抬头看我,眸里带笑,在询问。


“嘿,”我挑眉,“那你想我用什么词?男朋友?女朋友?老婆,还是内人?你喜欢哪个,要不我改改?“


他摇摇头没说话,安静地往后看。


 


9


我发现我先生喜欢上了这个称呼,每次听我嘴上这么叫他都特激动。尤其是某些时候。


 


10


闲下来的时候也会看看球赛,这似乎才是男人在一起应该做的事情。


先生虽然嘴上没说,但我知道他是极喜欢的。遇上他之前,足球对我来说多半算可有可无,是高二那年看他在球场踢了一整个下午,就很没出息地爱屋及乌了。


后来跟着先生一起,认识了曼联、皇家马德里、AC米兰、尤文图里等这些名字,我的态度是一视同仁,没有过多偏颇,但先生却一直忠于法国队。对这点我也好奇了许久,因为细数下来,这似乎是他唯二比较清晰的兴趣爱好了。另一个当然是我。


以前也曾问过,先生说是因为他刚看球的那几年,法国队正值低谷,处境相似的两者之间总是能比较轻易地找到共鸣。我想起他那个时候不过十五六岁,双亲不在,从偏远的地方转到我的高中寄宿……我不知道这放在任何一个同龄孩子身上是否算是磨炼,但如果是他,我就觉得命运太残忍了。心里心疼,没继续问了。


球看得最疯的一次是〇六年德国世界杯。


那时候我们刚毕业,搬到陌生的城市,租一间火柴盒大小的公寓。夏暑冬寒,半夜的时候还是热,没有空调,就只有一台小小的吊扇,两个人坐在沙发上,看球的时候要坐得远远的,否则凑在一起就满身汗。


从小公寓装修的时候就开始追,看着法国队从小组差点不能出线,到逐步淘汰巴西、葡萄牙、西班牙,一直到决赛那天,家里还通不了水电。没电开不了电视,开不了电视就看不了球,我和先生都急,盼望着亲眼目睹法国二次加冕,和齐达内职业生涯的完美谢幕。


凌晨一点的时候,我从老乡那里借到了联想ThinkPadX60T,回到家打开直播的时候快三点。


两个人充了速溶咖啡,开吊扇,在沙发两端坐好,就等着法国捧起大力神杯的时候抱在一起交换一个浓到窒息的吻。


——最终都没有等到。红牌结束了齐祖的球员生涯,法国就此与桂冠擦肩而过。


屋子里没有通电,无法开灯,小小的电脑屏幕是唯一的光源。直播重复着齐达内下场时的那个背影,那么没落,仿佛把全世界的哗然都甩在了身后。一切发生得太快,但却是高峰直入谷底,我整个人都僵在了沙发上,心里五味杂陈,但担心的最多的还是我先生的状况。


他这个人擅长抗,抗多了,就习惯了,他的情绪极少流露出来,尤其是悲伤。我总觉得他太傻了,把最好留给外人,却总是把不幸藏在心里。这样就能成佛吗?我不知道,我只是心疼他,心疼他会变成一块石头。


我借着屏幕的光去看沙发那头的先生,他果真什么表情都没有,冷得像尊冰雕。但我就是知道,他此时一定伤心难过极了。


我凑过去抱他,把他的头压在自己的肩窝里,学着母亲安抚孩子一样,一下下地在他的背脊上抚摸,又用下巴抵着他的额头,轻轻摩挲。我先生起初浑身僵硬,真真正正像块石头,过了很久,他的手才缓慢地抬起来,环在我的腰上,脑袋在我颈部蹭了一下,但整个人还是在发抖。


我先生不会哭,这大概是他能做出的最大的让步了。而我很幸运能作为那个人,去接纳他最全面最真实的情绪。


后来我把平板电脑合上了,屋子里失去了最后一点光源,陷入一片漆黑。


我的先生很强大,很优秀,但我觉得自己怀里拥抱着的,不过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他也会为自己青春时那些逝去的梦和英雄,做一次无声的葬礼。


 


二〇〇六年对于法国队来说,注定是一笔无法弥补的遗憾,但我却在我先生身上收获到了一些意外的圆满。


至少从那时开始,他学会了和我分享悲伤。


 


11


先生下周生日,作为奖励,我们网购了波点和螺旋。


嘿嘿。


 


12


刚同居的时候非常穷,有段时间总是吃面。


为了不吃腻,两个人买了各种面,荞麦面,玉米面,QQ面,方便面……然后轮流做,今天我做,明天他做。这就导致总是为了对方的营养均衡和口味喜好,发明各种各样的做法。我经常是去网上搜,而他会去买《家常菜大全》。所以我俩虽然天天吃面,但却能一个月吃不出重样的。


后来研究双双发现,最经济实惠美味健康的做法,是一个西红柿一个火腿,面放下去了卧一个荷包蛋,再加榨菜调味,最后撒葱。按这种方子我俩做出来的味道如出一辙,他早到家他煮,我早到家我煮,下两个人的分量,然后温在锅里,等对方回来了,懒得刷碗,中间一口锅头对头吃,吃出满身大汗。


 


13


我家里发现我和先生的事情,他是第一个知道的,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早上出门的时候他还吻了我,回到家人就不见了。


身份证,银行卡,该带的全都带走了,唯独把我落在了这里。


在空荡荡的家里转了两圈,这个地方看起来就像我住了很久的单身公寓,没有另一个人的任何一点痕迹。


——哪里是家啊,没你在的地方哪里是家。


我发现自己内心异常得平静,像是早就料到这么一天。没什么感觉,就是很饿。


我去厨房,不知路是怎么走的,不知筷子是怎么拿的,按那个配方,娴熟地给自己下了碗西红柿蛋面。晃神的功夫看到锅架在灶台上,灶台生着火,盯着那个机器,突然觉得我们很像。


只是知道我要这么做,但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如果你不把我关掉,我就会一直这么做下去,直到耗尽燃料和生命。


但我很清楚,自己已经被关掉了,再也开不起来了。我连那个机器都不如。


走神的后果,是失手下了两个人的量。我机械地看着锅里两只充盈饱满的荷包蛋,最后动作迟缓地从消毒柜拿出碗,两个,一个碗一份面,然后把另一碗推到桌子最远的那头,埋头吃自己的。


另一碗上热气升腾,就像以往的很多个傍晚一样,等一个人回来,等一个人享用。但我知道,这次没有人回来了。


吃着吃着才发现眼镜没摘,水蒸气液化附着在镜片上,满眼都是糊的。


我摘了眼镜,放在一边,结果眼前还是糊的。


 


14


我先生离开的第一个月,我在想,想他为什么要走。后来是后知后觉地发现我那张被冻结的信用卡又解冻了,并且账户上被家里打来一笔数目不小的生活费,才恍然大悟。


我在心里骂他傻,骂他笨,骂他死心眼,难道离开家里老子就养不活自己了吗?天真。


我先生离开的第二个月,我还是在想,想他去了哪里。我四方打探,八方搜寻,目标是他仅存不多的几位亲友,结果全都一问三不知。呵呵,鬼才信他们的鬼话,看那样子,估计是被我先生威逼利诱很多次了。


我又在心里骂他傻,骂他狠,骂他一根筋,全世界都知道他在哪,只有我不知道。果真是唯一的联系,最亲密的人。


我先生离开的第三个月,我依然在想,不过这次不想其他的了,只是单纯地想他,想到发疯。想吻他的唇,想剥光他的衣服,想和他一起扭打着滚到床上。


他辞了工作,电话关机,短信不回。那个人为了这一次的离开,做好了万全的准备,目的只是为了消失在我的生活里,彻彻底底,干干净净。


 


15


再后来,我开始等,等那一天。


期间我离开了我们租房子的那个城市,去了很多地方,做生意,经营卖买,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陆续接到很多故人的来信,说我变了很多,我笑笑,没有答话。心里很清楚,变化的不是自己,而是旁人的眼光。


过年的时候回了家,看爸妈。我没说太多,他们也没有。但我想他们应该知道——这几年,我过得很不好。


飞机票定在年初六,初七的时候有一笔生意,很急,非去不可。走之前的晚上落了雪,晚饭后陪长辈散步。他们睡得早,我先把二老送回家,又下了楼瞎逛。


也不为什么,就是觉得月色正好,新雪可爱,不能辜负。


我高中时走读,正是因为家离学校近,二十分钟脚程,踩自行车十分钟不到。高三的时候压力很大,周末的晚上会和人偷溜进学校,躺在足球场的草坪上看一会儿月亮。那时总觉得那里的月亮最圆,最亮,连照着的人,也是最好看的。


思绪一直在飘,回神的时候已经到校门口了。门卫大爷还是坐在他的藤椅上,脚前放了一个小火炉。看到我走过去,睁大眼睛跟我打招呼。心里感动,和老人家聊起来,他说他对我印象颇深。


“你不就是那个成天和另一个不爱说话的男孩子黏在一起的小崽子吗?”大爷呵呵乐的,“他也白白瘦瘦的,你也白白瘦瘦的,我还以为你们是亲兄弟呢,后来你说不是,是同班同学。”


我也对他笑,但难免有些牵强。


突然大爷跳了起来,拍了一下大腿,“嚯!你看我这记性,那个小崽子不是刚进去吗,他是去等你的吧?诺,就那文体楼的方向,快去快去,十多分钟了。”


我站在原地机械地听完了大爷的话,又机械地和他道谢,才呆滞地朝那个方向走。


手脚是冰凉的,我跑了起来,才感觉热了一点。


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往那里跑,也不知道自己应该跑多久,但这次我却知道,那里有一个人在等我。


下雪的时候是不冷的,雪停了温度才降下来。外套被我扔在家里,只套了件老妈织的毛衣,随意围着条围巾。非常冻,南方那种夹着湿气的冷流是擦着人皮肤过去的,然后像无数细小的针一样,扎进你的骨头里。


但我感觉不到,感觉不到冷,想到那个人,凉了再久的心都会开始有温度,然后一直升高,一直升高,直到心烧起来,脑子也烧起来。


我跑遍了整个校园,每一个角落,累了站在原地,喊他的名字,喊累了继续找。后来还考虑了要不要直接去广播室开广播,对着话筒喊:“我就在这里,你他妈给我滚过来!!“


渐渐跑出了汗,又渐渐干了。


我慢慢在一栋楼前停下,动作迟缓地沿着小路向前走。细看才发现这是当年先生住的宿舍,似乎是后来翻修过,但还保留着原来的影子。


我停下来,抬头看了一会儿,在路牙子上坐下来。想起高中时也是这样,偷偷跟踪那人回家,站在楼下痴痴地看一会儿,累了坐在路牙子上,继续看。那时候我还没有走进他,没有得到他,但只是那样匆匆看一眼,就觉得心满意足。


看来不只是旁人的眼光变了,我也会变。被他惯的。


坐了很久,也想了一些事,有他参与的,也有我独自面对的。思路发散着,突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


只用两个字我浑身都僵住了,忘记要去看,忘记怎么站起来,只是僵硬地坐在原地,直到视野里出现一双落了雪的鞋。向上是长而笔直的腿、劲瘦的腰腹、宽厚的肩,紧接着眼前一晃,被人附身抱住了。


我感觉到我先生在轻轻地发抖,一时也有点慌了神,只能尽力去抱他,紧紧地贴近他,无声地告诉他,我在这里,走不掉的,走不掉的。


我去抚先生的脸颊,一下一下,最终捧着他的脸,拉到眼前。


我变了,旁人的眼光也变了,似乎唯一未变的,只有这双眼睛。


漆黑,深沉,淡漠,隐忍而深情,温柔而强大,都述尽了。


我被他带着站起来,坐久了腿麻,重心全落在我先生身上。我去吻他,换回来的是更激动的亲吻,没有很久,然后两人再次抱在一起,无声而默契。


我们兜了一大个圈子,吃了那么多苦,最后还是回到了起点,像两个懵懂的高中生一样,小心翼翼地接近着对方,若即若离,只为更好地护对方周全。


我和先生说,太苦了,我们都别走了,谁也不要离开谁。


他说,好。


 


16


端午的时候带着先生回家看爸妈,二叔三叔也来了,在酒局上轮番和我先生互灌,战局很惨烈。


想起来先生来过我家好几次,都是高中的时候,只是现在换了身份,我腰板也挺得更直了。


最后那两个老顽童尝到我先生的厉害了,我把一个扶到房里休息,陪另一个耍酒疯,先生则在客厅里陪爸妈。


据说当初第一个知道我们的事的就是这俩叔,第一个向我爸妈通气的是这俩叔,第一个松口的也是这俩叔。这么一个侄子,我当得算是很拼命了。


在二老的强烈要求下,我们住了一晚,第二天吃了午饭才走。我先生开车,他看路,我看他。


重逢后该撒的气也撒了,该报的仇也报了,该滚的床单也滚回来了,心平气和之后,重新回想,发现他当初那一走,嘿,确实走得没错。


人一旦太完满太疯狂,所有致命的缺陷都会暴露出来,与其在浮躁中迷失自我,不如天涯一方,各自静心。还好到头来,感情都是真真的,比真金还真。


有句话叫“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广义的运用算是断章取义了。其实它讲的是两条鱼被困在车辙里,为了在艰苦的环境中得以生存,不得不用嘴里的湿气来喂彼此;而后海水漫了上来,鱼儿重新回归舒适的大海中,也就江湖相望了。


每次看到这句就想到我和先生,心里沾沾自喜——我们既在车辙里求生过,也在江湖中畅游过,可最终也无法相离相望,这又算是一种什么境界?


思及至此,抬头问先生。


他开着车,慢慢说:“摆脱不了情,那是俗,不叫境界。”


我“嘿嘿”笑道,“那俗也俗出个境界了吧,张先生?”


我先生看了一眼后视镜,在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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